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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关于博士研究生课程的规定
2014-07-24 | 编辑:研究生部

 

   博士研究生报到注册后, 导师将根据该生的具体情况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和课程安排。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研究院博士生课程、博士学位课程和综合学术报告。  

(一)公共必修课:

1. 学位英语;

2. 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二)研究院博士生课程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修满二门以上(包括二门)博士生课程。博士生课程是按我院重点发展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而设置,它既有别于硕士生的基础课程,又不同于博士研究生的专业课。它的内容少而精,既具基础性又反映学科的近代发展,带有交叉性,起到了拓展博士生知识的作用。每学期开设5-10门课程,同学们可根据时间安排任意选择,课程结束后,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笔试),将试卷和成绩上交人教处备案,凡考试合格的课程才予以认可。 

(三) 博士学位课程

博士学位课程由导师及有关专家组成考试委员会(三人)根据培养目标开设, 每位博士生在学期间要通过二门以上(包括二门)学位课程的考试,课程结束后将考试试卷和成绩及考试委员会名单提交到人教处。  

(四) 综合学术报告

博士研究生每学期必须参加3次以上综合学术报告会。综合学术报告指经研究院科研处认定由在国际前沿性研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专家作的报告,旨在各一级学科范围内扩大知识面和掌握各个学科领域的最新进展。参加综合学术报告会的同学,由工作人员在听课登记簿上登记予以认可。

将毕业的同学确认是否完成上述课程,以便制作成绩单、申请博士学位的答辩事宜。

 

 

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教育委员会
二OO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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